西安对7个市属开发区纪检体制进行全面改革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后,开发区纪工委是西安市纪委的派驻机构,和开发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10月29日,随着西安市纪委加强市属开发区纪工委建设专题会议的召开,西安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等7个开发区纪工委接受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
为加强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去年9月,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主持召开了开发区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市纪委牵头认真研究开发区纪工委设置问题,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历经一年时间,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的共同努力下,日前西安市属开发区纪检体制改革终于落下帷幕,并对改革后的开发区纪工委机构编制、职能职责、干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改革后的西安市属开发区纪工委受市纪委不再接受同级开发区党委和市纪委的双重管理,而由市纪委直接领导,与开发区党委成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纪工委也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相应工作由开发区的机关党工委或机关纪委承担,真正实现了从过去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变为现在的专职监督者。纪工委工作职责有6项,包括督促开发区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及时报告等。其职责明确规定:纪工委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市纪委批准,纪工委将初步核实反映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违犯党纪案件,必要时还可直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
在干部管理方面,纪工委书记实行交流任职,在同一开发区任职满5年的,将会被跨区域跨岗位进行交流。后勤保障方面,纪工委的工作经费在开发区预算中单列,干部的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由开发区负责管理,工资福利等享受同级同等待遇。
“各开发区务必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文件明确的纪工委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干部配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严格兑现、配备落实到位,绝不能‘跑冒滴漏’、变通执行。”为确保开发区纪检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和顺利进行,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要求纪委副书记以上领导分片包抓制度,并把加强纪工委建设情况作为年底开发区“两个责任”考核的一项内容,专门进行检查考核。(记者 董芸 通讯员 袁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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