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北麓浅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秦岭的秀美山水孕育了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如果没有秦岭,就不会有源远流长的关中文化,正是秦岭的山水滋养了关中人民,成就了三秦大地一方水土。
发展秦岭,必须保护先行。2012年7月,西安市委、市政府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列为事关西安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10月1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大城市中首次为一座大山而专门设立的地方法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2013年,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利用规划(2011-2030)》,明确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保护区内的产业、旅游、矿产、水土保持、水资源、植被资源、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利用规划,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各项专项规划的设立有据可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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