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安市发放医疗救助金1.1亿元 救助17.3万人次(2)
17万元医疗费
四重报销救助后只要自付1万多
就在黄智芹一家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村上干部和乡党告诉陈小雪像他家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民政救助 。“原本以为这手续特别复杂,咱一个农村妇女能不能弄明白这些事。没想到街办和民政局工作人员特别认真负责,把我要做些啥,提供啥材料说得明明白白,没跑几趟,就按照政策申请了低保和医疗救助。” 陈小雪说。
“像黄智芹家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因病致贫。”临潼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锦说,“当时我们详细调查审核了陈小雪提供的申请材料,发现困难情况属实,按照政策,先给他家审批了低保,又在合疗报销和二次大病保险报销后,实行政府托底报销18322.3元和民政救助33163.3元。”
“2014年起,临潼区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托底工程。区政府每年在金融机构集中统一购买3元钱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凡临潼区户籍人口,在住院治疗后(住院费用可全年累计)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二次报销,剩余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符合政府托底保险条件的患者还可以享受第三次报销。”王锦介绍,“2015年符合理赔条件为超过3.5万元,城乡居民按50%的比例赔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社会散居孤儿等按照65%比例予以补助。按照这个标准,黄智芹的医药费政府托底报销了18322.3元。”
按照政策,经重特大疾病政府托底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还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民政医疗救助。黄智芹按规定又享受了民政医疗救助33163.3元。至此,黄智芹看病的174566.36元,经合疗报销78901.89元,二次大病保险报销29966.9元,政府托底报销18322.3元,民政医疗救助33163.3元后,最终个人自付1421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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