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模式(2)
“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工作将严格执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细则》中,对抽查企业的检查内容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产生环节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使用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和去向等方面。每季度的“双随机”环境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上季度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直接列入下一季度检查企业名单。
当然,“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工作对每名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也有较高的要求。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使用移动执法设备进行取证。在开展工作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对通过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这把“利刃”,根据违法情节从严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下一步,西安市各环保分(县)局也要迅速开展各自辖区内的“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工作。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成立督导小组,分片分辖区对各单位“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使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陕西日报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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