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阶段性降低三项社保费率 降低企业成本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据悉,此次降低三项社保费率预计每年可减少企业社保缴费支出6.7亿元。
此次阶段性降低费率自2016年7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在费率调整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统一按降低后费率标准缴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参保单位已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多缴部分,抵扣下次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工伤保险:全市统一在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调整后,参保单位费率不得低于0.2%,基准费率已为0.2%的单位不再下浮。
生育保险: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下浮至0.25%。(记者 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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