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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介中心档案托管人员即日起可办今年医保结算

2016-11-01 13:35  华商报  字号:T|T

凡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即日起可办理2016年医疗保险结算和2017年医疗保险预缴业务。

参保人员可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多种方式缴费。网点缴费:档案托管人员持身份证或2016年医疗保险预缴票据在西安银行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2016年医疗保险结算和2017年医疗保险预缴业务;网银缴费:参保人员也可以登录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门户网站(www.cnxajob.com)或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网站(www.ccb.com/sn)缴费;关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账号缴费,或登录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灵活就业社保缴费;通过自助终端缴费:持身份证,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永宁社区、秦川社区、唐都花园社区、唐华三棉社区安装的建行自助缴费终端缴费。以下参保人员需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进行缴费:2016年11月1日以后转入和新参保缴费人员;2016年已退休申请医疗保险一次性结算缴费人员;2016年以前退休申请医疗保险选择按年缴费人员。

医疗保险2016年结算和2017年预缴标准如下: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确定,即3160元和5266元,缴费比例为9%,大额医疗补助保险8元/月。2016年医疗保险费用按3160元基数,月缴292.40元,年缴费3508.80元;按5266元基数,月缴481.94元,年缴费5783.28元。在2016年预缴时,档案托管人员已提前申请并选择了2016年缴费基数,在办理2016年医疗保险结算时,选择60%基数预缴的只能按60%基数结算、选择100%基数预缴的只能按照100%基数结算。2017年度医疗保险选择60%基数预缴3960元,选择100%基数预缴6600元,基数一经选定无法更改。2016年11月以后转入和新参保人员,无上期结余,可直接预缴2017年医疗保险费用。

如还有疑问,可打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284287,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记者 肖琳)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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