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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计委12月8日将被电视问政 公开向市民征集问题线索(2)

2016-12-05 08:25  西安晚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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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生、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编制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卫生应急预案、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卫生应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

(五)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负责医疗广告监督与管理。

(七)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

(九)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完善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等。本组稿件由记者 宋洁采写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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