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本月首个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明日尾号3和8限行
12月7日15时,西安市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12月8日0时起执行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
今天上午10时,西安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截至12月7日14时,31家涉及应急工作的成员单位均已完成应急响应启动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环保、气象部门联合有关专家再次进行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部分时段或区域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指挥部决定于12月7日15时,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执行《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6〕87号)及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市应急告字〔2016〕03号),2016年12月8日0时起执行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记者 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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