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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困住”工伤认定 西安一公司员工跑了五部门没办成(2)

2016-12-27 09:14  华商报  字号:T|T

事故:工作时受伤骨折 却一直拿不到工伤赔偿

今年3月,28岁的镇安小伙汪泽宝到西安三桥附近陕西美延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从事机械维修工作。8月28日他在该公司分公司三原一个工地上工作时,不慎从两三米高的挖掘机上坠落到一块钢板上,造成右足跟骨骨折。

12月26日,汪泽宝的哥哥汪先生告诉记者,公司没有与弟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五险”。但盖有该公司公章的一份情况说明提到,“汪泽宝系该公司员工,在其三原分公司设备停放场地维修机械设备时受伤”。三原县骨科医院和西安市红会医院的诊断证明均显示,汪泽宝被诊断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我弟弟做手术花费两万多,公司支付了医药费。”汪先生说,之后,弟弟回老家养伤,委托他代办工伤认定。可从9月起,汪先生在各个部门奔波申请,却始终办不成。

家属:两不管地带 申请工伤认定成难题

“我先是同西安市未央区人社部门联系,答复说该公司不属于未央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我又跟西安市人社局工伤处联系,开始让我按照要求准备资料,准备好了,又说属于西咸新区,市上没有管辖权,让我联系省人社厅工伤处出具管辖认定;我去了省人社厅工伤处,对方答复没有这回事情,让我继续联系西安市人社局工伤处或者西咸新区管委会人社局;之后我找了西咸新区管委会人社局,对方答复西咸新区工伤认定仅限于企业实际工商注册机关西咸工商局,目前我弟弟的单位工商注册为省工商局,他们不能受理。我接着又找了西咸沣东新城管委会人社部门,答复是他们没有工伤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转了一大圈,跑遍各个相关部门,弟弟的工伤认定仍然无解,汪先生沮丧至极。

按照相关规定,外地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应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其本人或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申请。眼看着一晃都过去3个月了,申请工伤认定却没有任何进展,甚至不知该找哪个“相关”部门,汪先生无奈向华商报求助。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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