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困住”工伤认定 西安一公司员工跑了五部门没办成(4)
市人社局:
可以做但没有管辖权
下午3时40分,汪先生第3次来到凤城八路的西安市人社局,在该局工伤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解释称:“你这个麻烦就在于管辖权不明确。今年4月以前,沣东的工伤认定确实由市上做,但之后西咸新区可以做工伤认定后,管辖权就移交给了他们。如果西咸能给我们发函,或者省上指定管辖权,也可以办理。”
一工作人员还给汪先生出示了一份2006年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省人社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文件,提到“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管辖问题上发生争议时,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人社厅:
向市人社局反映
汪先生说,12月初他曾去过省人社厅,请求指定管辖权,对方只说让他找西咸新区或者市人社局,转了一圈无果后,12月20日和12月22日,汪先生通过陕西省信访局网上信访,分别向省信访局和省人社厅写信,12月26日,他收到省人社厅的网上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请向西安市人社局反映。”汪先生哭笑不得,“瞧,又踢回去了。”
得知哥哥一下午无功而返,在老家养伤的汪泽宝也很无奈。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我现在脚还不能正常走路,这几个月也没法工作,后续医疗费还不知道在哪里。” 记者 石峥 佘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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