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注意了:乱扔小烟头 处罚有依据
“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是西安作为生态宜居城市、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和改善投资环境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乱扔烟头,不是谁都可任意为之的行为。早在1994年,我市就出台《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可对行人乱丢烟头、垃圾等行为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也就是说“烟头不落地”是有法规作为依据予以支撑的。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第48条规定,对“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对乱扔烟头的,可最高处以50元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希望通过这一手段,呼吁市民从自身做起,共同为城市的干净整洁做出努力,培养市民文明习惯,树立爱护城市环境自觉意识。
为了扎实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加强城市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市法制办将加快调研我市城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积极推动立法进程,从源头管好“小烟头”,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的“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活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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