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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下拨各类资金6.61亿元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2017-01-19 23:20  渭南日报  字号:T|T

1月16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情况。记者了解到,去年入冬以来,全市下拨各类资金6.61亿元,用于慰问受灾群众,关怀优抚对象,让孤残儿童、残疾人和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更有尊严。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群众节日期间基本生活工作中,全市下拨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2.67亿元,切实保障全市18.9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做好民政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农村敬老院等民政事业单位节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民政服务对象过一个安全的春节;发挥基层社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临时性和无法解决的困难,立即上报村或社区,并逐级上报镇(办)和县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其困难情况进行具体救助。同时,倡导发挥亲邻友好的帮扶作用,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坚持市县民政上下联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2016年,全市发生各类自然灾害20余次,造成12个县(市、区)96.07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6.08亿元。据统计,全市38万人需要不同程度救助,其中需口粮救助26.24万人,需衣被救助9.29万人,需取暖救助5.22万人,需其他生活救助1.25万人。在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中,全市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社区)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全市确定救助对象,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需求救助台账。根据摸底调查和工作台账,编写了《渭南市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需求评估的报告》,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下发《关于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冬寒及“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落实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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