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获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命名表彰
日前,陕西省政府印发通报,命名表彰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岚皋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获奖金10万元,全市仅岚皋县获此殊荣。
自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启动以来,岚皋县对照建设标准和评审办法,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工程造景、生态绿化、环境整治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配套工程,建成了公园广场、街道绿化带、风景小品、防护绿地等绿地系统,形成了城在林中、人在景中、功能完善、人居其园的生态园林景观格局。
目前,岚皋县城绿地率达35.3%,绿化覆盖率达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86平方米。创建市、县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71个。县城道路完好率达到98%、亮灯率98%。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7%和85%,自来水普及率达99.86%,境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达360天。(通讯员 张昊 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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