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微博回应车主吐槽 违停地点就在禁令标志旁
2月15日,有网民发帖质疑西安碑林交警把“违停”定性为“违反禁令标志”来处罚是否合适。17日,交警碑林大队官方微博转发该网友微博并作出回应。记者昨天下午回访时发现,现场仍有其他车辆违停。
碑林交警微博公开给出回复称,交警曾在微博私信当事驾驶员,想帮驾驶员进行进一步核实,但驾驶员未予理睬。“我们民警的处罚没有问题,违法的地点是雁塔北路附近,看见附图内的禁停标志了吗?确实违反了禁令标志!”
昨天上午,记者根据该微博图片,前往雁塔北路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图片显示,事情发生在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东门附近,一家银行门口。而在网友停车地点不足5米的地方就竖立着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放车辆的交通标识,但周围仍有部分车辆在违法临时停放。
现场一位执勤交警表示,在设置有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道路,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违反禁停标志的驾驶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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