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谎称帮人找工作诈骗一男子获刑3年被罚金
谎称能帮人找工作骗取钱财,如此老套的手段,却依然有人上当。2月13日,马某某因诈骗罪被黄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马某某先后骗取了方某、张某某、王某某、郭某某(均为熟人朋友或老乡)等人的信任,称自己能将他们介绍到黄陵矿业1号井工作。之后,马某某以办事需要费用为由,分别从四名受害人手上骗取现金6.15万元。后方某意识到可能上当,多次向马某某催要钱款,马某某向方某退还了1万元,而剩余5.15万元都被马某某用于日常挥霍。
黄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但其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又退还了部分赃款给受害人,基于以上的情节,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涉案违法所得的5.15万元,返还被害人。(通讯员 苏静 记者 贾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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