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古人护林三则
秦晋
近日翻阅汉中史志,有保护山林数则被列入大事记,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古人对树木呵护有加,特辑录如下。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宁羌州庙坝乡黑木林村大路边,有古银杏树两株,遥峰耸峙,上出重霄,垂盖双悬,下荫数亩。属本村周氏所有。也是当地景物,更有风水宝地之说。后来周氏因儿子婚配娶媳缺钱,欲伐银杏古树出售。在砍伐之际,乡民闻讯赶来,群起阻止。后经协商,村民们愿集资购买。后作为村上公物,任何人不得出卖,并立碑为记。如今,这两株古银杏仍然郁郁葱葱,成为当地一大景观。县文管部门还特意编号,挂牌保护。
道光二十八年(公元1848)四月初八,留坝县府针对紫柏山及其张良庙树木屡遭盗伐,发出告示,进行查处。紫柏山和张良庙的山林,历朝历代都有管护。道光年间,张良庙周遭的大树屡屡被盗伐,住庙道士也参与其中牟利。当地乡民告发官府,要求查处。官府为此进行了专项治理,抓判了一批,刹住了盗伐林木风。官府对这起查处盗伐林木案件,通过留坝厅同知发出的告示,被刊碑于留侯庙。碑曰:“紫柏山留侯祠所有山林树株,军民人等及住庙道人均不得乱砍盗伐,如有违犯,严惩不贷。”
西乡县午子山上,生长着一种珍贵特有的白皮松。树干通体雪白,都是生长了数百年的参天大树。不法分子屡屡盗伐。午子观僧人无奈,告发于县府。因盗伐人后台较硬,县府敷衍。于是僧人向汉中警备区投诉。时任警备司令的是陕军17师51旅旅长赵寿山。他对此事非常重视。派宪兵赶赴西乡督办,还将盗伐白皮松者进行重处。
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四月,汉中警备司令赵寿山签发了保护西乡县午子山白皮松布告,并缉捕重判盗伐林木者二人。僧人将布告刻碑嵌于午子山底观壁间,后因文革破四旧,底观被毁。有心人将此碑悄悄移至堰口粮站院内,如今成为历史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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