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鹏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吨乙基麦芽酚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气体经过碱液吸收塔吸收后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汉中市鹏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吨乙基麦芽酚项目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汉中市鹏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吨乙基麦芽酚项目位于城固县上元观镇张家庵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生产车间3200平方米、库房1600平方米、环保安全功能设施8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225台(套)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包括:
废气:有机溶剂冷凝时产生的不凝气、未吸收完全的氯气和氯化氢废气等;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固体:主要为滤渣、蒸馏残液、炭化渣、盐、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噪声:主要噪声源冷却塔、风机、离心机、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有机溶剂不凝气经水洗和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氯气和氯化氢气体经过碱液吸收塔吸收后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最终排入汉江。
3、固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及严格落实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络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各自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汉中市鹏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城固县上元观镇
联系人:郭总电话:18091666008
环评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康复路23号邮编:723000联系人:蒋工电话:029-88489604邮箱:165003746@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途径和时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任何单位和个人若需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可根据以上信息前往建设单位和联系环评单位,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均可,也可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当面提出意见。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汉中市鹏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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