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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开展六十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2017-03-28 19:39  西安日报  字号:T|T

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即日起到4月5日,全市各企业将开展自查,随后,市级有关部门将展开执法检查。5月6日起,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将对28个市级牵头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展开暗访、督导,查找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3月2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扩大会议。为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扩大会议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我市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将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将采取企业自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属地政府全面排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即日起至4月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全市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主体责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成立安全隐患整治小组,针对本企业、本单位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危险因素组织多轮次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逐条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4月6日至5月5日为市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阶段。市级有关部门将作为本行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排查方案,细化隐患整改的措施和标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市政府要求28个市级牵头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执法行动,组织执法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0天。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检查排查。

5月6日至5月25日为督导检查阶段。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将成立督查组对28个市级牵头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查找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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