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记者 周阳)4月1日,我市5所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与全省同步实施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当日上午,副市长党振清带领市医改办、市物价局、市卫计局、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我市改革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党振清一行先后来到市中心医院、三二〇一医院、市社保中心,了解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运行情况,分别向多名前来挂号人员了解对新版医疗价格服务体系的知晓率,并向他们仔细讲解改革新政;在全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详细了解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审批等相关事项。党振清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标志着以药养医时代在我市的结束。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三二〇一医院、汉中市妇女儿童医院(铁路中心医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改革后,将取消以往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下同)加价政策,医院药品必须按照进货价销售,同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提高部分主要在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的项目上,如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等。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为不增加患者看病就医总体负担,在5所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门诊诊查费较价格改革前的增加部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结算。患者门诊就诊时先全额垫付,再由患者持门诊诊查费报销票据及参保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集中受理上个季度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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