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制办召开《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稿)》部门论证会
应急避难场所是现代化大城市用于民众躲避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避难场所,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为提高我市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法制化水平,市地震局起草了《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稿)》,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初步审查。
4月7日上午,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明确部门职责,市法制办召集了市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城管局、经开区等13部门对《办法(草案稿)》进一步深入论证。论证会上,与会部门围绕着规划编制、部门职责、财政保障等有关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我办将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草案稿)》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早日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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