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交警拖走僵尸车 小区住户齐称赞
近日,有群众通过凤县公众网反映,一辆汽车停放在凤县县城某小区公共区域6年多时间,已经破烂不堪,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出行与小区环境。凤县交警大队闻讯后,立即联合县交通运管部门对这辆“僵尸车”进行了清理。
交警在小区勘查后发现,这是一辆红色212吉普,车上没有车牌号和年检标志,车漆已被腐蚀,两个后轮胎也瘪了气,引擎盖上有厚厚的泥土。由于查不到车主信息,发动机号、车架号也查不出车辆信息,交警根据车辆型号分析确定该车已达到报废年限。4月12日,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将这辆停放6年之久的“僵尸车”拖走(见左图),围观的小区住户纷纷拍手称赞。交警随后贴出告示,请车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明与交管部门联系办理手续,领取车辆。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小区里的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共有,个人不得长期无偿占有。当车辆达到国家报废标准后,车主要严格按照规定报废,切勿将报废车辆私自留用存放。(胡馨阁杨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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