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涉案资产处置本月开始上网拍卖 宝鸡市两级法院已全部开通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继裁判文书上网之后,阳光司法从本月起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日前,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自2017年4月1日开始,除了网拍规定的例外情形,所有执行案件标的的处置都要搭上网络的顺风车,用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市中院和12县区法院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已全部开通,全市两级法院已有10件案件标的物上网公告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这将有利于使标的物实现价格最大化,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过程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和公正。
为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市中院于3月底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严格坚持网络司法拍卖优先的原则,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自主选择网拍平台,并将选择程序确保前置于执行案件立案阶段。到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的网拍平台已经全部开通,市中院已经将执行案件的3宗涉案资产别墅、机械设备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在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陇县法院对5件涉案财物也上网进行先期公告,凤翔法院和扶风法院也各有一件上网,待公告期满即将进行竞价拍卖。
根据相关规定,凡上网公告拍卖的涉案标的物在网上公告展示后,将在确定的竞价时间内进行拍卖,拍卖动产应当在拍卖15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拍卖30日前公告。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同时,网络司法拍卖将保留价确定为起拍价,拍卖标的物经评估的,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70%。凡出现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等情况,可以终止网络拍卖并在网上公告原因或理由。
本报记者陈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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