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债券质押式回购新规出台
近年来,随着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质押式回购交易量持续增加。这种作为社会公众投资者短期理财的一项工具,社会公众投资者可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交易所回购市场拆借出去,到期获取一定的收益。日前,上交所修改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从购回价和收盘价两方面调整和完善了质押式回购业务。新规将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实施。近日,笔者请西部证券宝鸡中山东路营业部理财顾问,为投资者对新规做个简要分析。
首先,此次新规修改了回购的计息方式。将回购计息天数从现行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根据此次修改后的新规则,投资者按照资金的年化利率来报价,无须考虑节假日的影响因素。比如,当前市场资金的年化利率为2%,周四1天期回购,按照以名义天数计息的老规则,因实际资金占款天数为3天,为实现2%的年化利率,投资者需要自己将报价调整为6%。在新规实施后,以实际资金占款天数计息,投资者不再需要根据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调整报价,直接报2%即可。再以周五3天期回购为例,在以名义天数计息的规则下,名义天数为3天,实际资金占款天数为1天,为实现2%的年化利率,投资者需要将报价调整为0.667%。新规实施后,以实际资金占款天数计息,投资者无须根据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调整报价。这样看,在新规实施后,投资者的回购报价将更加简单。
其次,修改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式。上交所回购收盘价将由现在的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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