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安康市在全省率先对第一书记履职进行研判
(通讯员 郑斐 棚子)近日,安康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26日至5月10日期间,在全省率先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进行综合研判。
研判内容包括是否派得来、是否待得住、是否守纪律三个方面,具体考察本人是否转移了组织关系,食宿是否在农村;派出单位是否经常安排其他工作占用时间,是否落实了政策待遇。驻村时间是否达标,党员群众是否熟悉;离村是否办理报批手续,是否组织本单位同事到村工作;是否在状态;参加三会一课、坐班值班、入户工作、联系项目、调处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总体情况;执行扶贫工作政策,能否坚持精准识贫、扶贫、脱贫工作程序和要求,能否认真负责地查处和答复群众来访等情况。
由联县区扶贫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研判组,通过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承诺鉴定等方式,开展排查和研判,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新增选派、表彰优秀、稳定称职者、召回替换不称职者、严查违法违纪者等措施,真正解决问题。
此次综合研判的重点是32名省级选派、24名市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同时了解5名中央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
另外,县区部门、镇(办)选派的1042名第一书记,由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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