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惩戒,更是新的起点——渭滨区纪委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侧记
朱晓丽张宁
“我们区扶贫工作没有做好,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区纪委的处分决定心服口服,这次教训是深刻的。一个多月来我一直在反省,处分对我来说是惩戒,更是新的起点……”近日,在渭滨区神农镇茹家庄村一组,渭滨区纪委干部邂逅正在一线指导工作的区扶贫办主任吉春祥。
连日来,渭滨区纪委集中对2015年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今年3月,渭滨区严肃问责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的11名党员干部。其中,吉春祥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处分之后,是一蹶不振,还是更加奋发有为?
区纪委干部走访得知,受到处分以后,身为区扶贫办“一把手”,吉春祥痛定思痛,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扶贫办一班人扎实调研,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先后研究出台了两项措施,依靠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困难救济、教育帮扶等6条脱贫门路,做到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吉春祥十分感慨地说:“通过这段时间的扎实工作,让我很充实。”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罚了之,弃之不管,我们要加强对他们的关怀和帮助,切实在思想、工作、生活中给予关心,通过教育挽救,让他们把‘包袱’变成‘动力’,清除心中的顾虑,轻装前进,大胆干事创业。”渭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晓晨说。
和吉春祥一样,石鼓镇党委书记马争让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今天你们来,我特别感动。在我受处分后,组织上不离不弃,还主动找我谈心,关心鼓励我,我只有埋头工作,才能弥补过失。”马争让真诚地说。
近期,石鼓镇党政领导班子和贫困村的主要负责人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举行座谈,一一听取各村主要负责人对村情、脱贫目标、脱贫路径、结对帮扶情况的汇报,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对村产业项目发展、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制定全镇脱贫攻坚规划。马争让说:“这一次我们要走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前列!”
回访教育过程中,渭滨区纪委重点了解受处分人员和监察对象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及改正情况,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分析根源和危害,尽快重振精气神,以新的工作业绩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同时,借助向党员干部侧面了解受处分党员情况的机会,对问题进行现场剖析,明晰纪律红线,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制度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惩防体系,巩固和深化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敲打才能有动力,我们村委会因土地使用问题被镇纪委通报批评后,我们立说立改,加强村级事务群众知晓参与率。一年来,规范村务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村民满意率逐步提高。‘两委会’工作也顺了,更受村民拥护了。”渭滨区高家镇新安村村委会主任贾林生对区纪委干部这样说。
新安村把权力晒在阳光之下,力推“四议两公开”制度,重视党员、村民代表参政议政。邀请区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了审计,制定出台了《村干部履职考核细则》,给村干部量身定做“履职清单”。组织村组干部前往纪委办案点、谈话室、宝鸡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责任心。
贾林生指着面前一户企业说:“投资650万元建成的这家中药材收储加工项目,解决了全村30余名劳动力就业问题,每天务工收入80元,还带动村庄及周边种植药材300余亩,村民们在家门口既挣到了钱,还照料了家里。村干部只要廉洁从政、真抓实干,村民就能得实惠……”
渭滨区纪委不断完善回访教育谈话记录、人员走访记录、综合分析报告等,建立回访档案,将回访结论作为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对思想转变较大、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予以使用的建议,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努力帮助“落雁”变成“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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