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宝鸡市全面推行建立县级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把监督触角伸向方方面面
近日,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掌握、综合评价县级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促进廉洁从政,市委制定下发《宝鸡市建立县级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建立县级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廉政档案主要包括县级干部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反映县级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结果,其他反映县级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的信息。廉政档案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县级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利于市委、市纪委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强化日常管理,有利于干部自我提醒、自我教育,增强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效率,促进精准监督。去年我市在凤翔县、岐山县、麟游县和市民政局、体育局、安监局、林业局、商务局、质监局开展了两轮县级干部廉政档案试点,为《方案》出台积累了经验。《方案》明确建档主体是市纪委监察局,建档对象为全市所有在职县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基础内容和主体内容,要求每名县级干部亲笔填写《宝鸡市县级干部个人信息及有关事项报告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审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接受组织约谈、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司法处理情况;有关信访举报初步核实情况;个人廉政法规考试、廉政意见回复、述责述廉报告、担任县级干部以前近三年科长(含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评议、近三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等情况;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日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等情况,以及其他应该纳入廉政档案的信息。《方案》要求,严禁敷衍塞责甚至故意隐匿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
该工作从5月初开始,到8月底完成,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要求。今后,凡新提拔县级干部,其所在县、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在3个月之内,督促其填写《个人信息及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报市纪委。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报送干部廉洁从政信息,实现“动态监管”,体现严管厚爱。(柳鹏举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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