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孤儿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一定现金资助或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保障制度。
2010年,铜川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孤儿生活保障制度。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000元,由当地儿童福利机构统一申请;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800元,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实行一卡通发放。
近年来,我市孤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亲属托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工作有序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基本政策落到了实处。2016年我市共保障孤儿106人,下拨中、省、市保障金99.048万元。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孤儿信息申请审核表》(申请时领取)。
2.孤儿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父母死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判决书、调解书、协议、公证文书、居(村)委会证明材料等)。
5.孤儿本人或孤儿监护人银行账户。
6.孤儿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稿件由市民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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