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主动公开的西安政府信息 可以按照《指南》方法来申请、查询
7月10日,西安市统计局编制发布《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想要查询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照《指南》的方法来申请、查询。
主动公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通知》(市政发135号)的文件要求,市统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西安市统计局编制了《指南》,需要获得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安市统计局”网上查阅《指南》。
公开范围:市统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网上办事,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月度统计)等。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西安市统计局”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安市统计信息网”网上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网站“统计咨询”栏目进行咨询。“西安市统计局”网的网址为www.xatj.gov.cn。
公开时限:各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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