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事业单位将持证排污:多排放多担责 少排放可获益
8月3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促进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整合,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方案》指出,企事业单位可在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环保部暂行规定》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陕西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自行确定和计算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申请事项,制定自行监测等方案,按规定开展申请前信息公开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permit.mep.gov.cn)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签署《承诺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机关申请排污许可证。
今后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承担相应污染治理责任,多排放多担责、少排放可获益。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为推动企业守法、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排污许可制还将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
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西安市将对火电、造纸企业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根据违法排污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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