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西安对存量房经纪机构记15分以上注销备案手续

2017-11-20 13:37  西安日报  字号:T|T

市房管局近日下发通知,对经纪机构在进行存量房经纪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记录周期为半年。记录周期届满后,记分信息统一清零,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其信用档案。

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其信用档案

市房管局要求,各经纪机构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进行评定记分,依据累积分值对各经纪机构做出相应处理。

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记录周期为半年。记录周期届满后,记分信息统一清零,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其信用档案。但对在记分记录周期内,拒绝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在下一个记录周期累计计算。

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经调查核实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情况等录入存量房经纪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记5分以上15分以下的暂停网签资格

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累计记分值,对经纪机构进行如下处理:

1.对记5分以下(不含5分)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加记5分。

2.对记5分以上15分以下的(不含15分)的,在整改或行政处罚完毕前暂停涉事机构存量房网签资格;有多家分支机构(含门店,下同)的,合计分值达30分以上的,在整改或行政处罚完毕前暂停所有关联机构存量房网签资格,并在媒体公告。

3.对记15分以上的,注销涉事机构备案手续,并在媒体公告;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合计分值达50分以上的,依法依规注销所有关联机构备案手续,并在媒体公告。

对记分结果有异议可提请复查

对存在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引起重大涉稳事项的经纪机构,除按照第五条进行记分处理外,还将纳入“黑名单”,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经纪机构对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记分部门提请复查。经审查确系有误的,可对记分结果进行修正。经纪机构应自觉接受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整改的,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

据悉,该政策自发布之日,即11月17日起施行,西咸新区可参照执行。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20日早晨西安降温至零度 并伴有4级左右偏北风

    2017-11-19 12:15阅读

    西安房屋租赁市场调查:有价无市生意趋冷

    2017-11-18 16:20阅读

    首届西安市国际专家顾问团圆桌会议召开

    2017-11-17 13:49阅读

    送教下乡正逢时 雪中送炭情谊深 ——市二保开展国培计划“送教下乡”活动

    2017-11-16 11:19阅读

    西安市主城区禁燃区从城四区扩大到城五区

    2017-11-14 23:45阅读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西安行知中学校园消防安全培训会

    2017-11-13 17:13阅读

    西安职场单身人群觉得压力较大 超六成人认为婚恋状态影响求职

    2017-11-11 11: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