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整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西安市部署全面打好冬季铁腕治霾攻坚战以来,治安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强力开展了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婚丧嫁娶、乔迁开业等各类庆典活动以及宗教场所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取得显著成效。
新修订《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2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为达到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目的,依法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截止12月21日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处理违法人员11人,拘留2人、警告3人、罚款6人。有力的实现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的目标。
现将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件说明如下:
碑林分局
2017年12月16日15时许,任某经营的天月宫秦腔茶座,因开业庆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询问。经询问,任某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任某罚款三百元。
2017年12月20日中午11时37分37秒,交大三村老客栈酒店门口,报警人称在上述地路过时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情况。11时42分,我所处警民警杨彦梨、汪瑞敏赶到现场时,现场已经被清理,未发现有烟花爆竹痕迹。经现场了解得知,因有客人给孩子在老客栈酒店过百日,在未经酒店经理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燃放一小鞭鞭炮,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民警杨彦梨、汪瑞敏对老客栈酒店经理予以警告,告知其再不允许发生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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