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部署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 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钱回家(2)
应急周转金可垫付生活费
年底前清偿政府项目欠款
即日起到春节前,西安市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市级主管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至少每周研判一次工作形势,及时掌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动态。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将在2017年底前限时清偿。
对于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逃逸的,将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
逐级压实工作责任
曝光欠薪“失信企业”
我市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监管责任,开展督导检查。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凡是出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负面清单”的情形,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对监管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将按照《西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五项机制实施办法》和《西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在将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同时,将按照新的考核办法,组织量化排名,对考核为A级的通报表扬,对考核为C级的区县、开发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机制“指挥棒”的作用。
此外,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欠薪“失信企业”曝光力度。积极探索用工管理、工资代发、联合惩戒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让农民工得到全过程、全链条的服务保障,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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