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民若发现这八种价格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58举报
2月8日,西安市物价局召开“西安市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全市商贸、旅游、医药等100多家企业代表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西安市物价局表示,春节期间,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8日,西安市级商贸、交通、旅游、医药、通讯等单位100多家企业代表共同学习了《西安市物价局价格政策提醒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随后,各参会单位积极响应倡议,自愿签署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化解各种价格纠纷承诺书。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切实履行告之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游参观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规定,索道、观光车等不得违规涨价;公路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政策,不得强行收取保险费等价外费用,确保春节公路客运票价平稳。
据了解,春节期间,根据西安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安排,西安市物价局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春节前,将不间断开展市场巡查。各级物价部门将积极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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