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3月30日起施行(3)
电梯故障维修能用维修资金吗?
对于媒体此前曾报道一些小区楼宇屋面出现渗漏,过了质保期却无法维修的问题,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对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楼体外立面脱落的;电梯故障检测需要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等紧急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
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张贴《应急使用方案告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持应急使用确认书、维修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及相关材料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划转。
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责任。
代收维修资金的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对于维修资金后期使用及监管,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单项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五万元以下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一次性集合表决的方式,授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分批使用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发生纠纷时,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街道办事处和业主委员会进行调解。
单位或者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包括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维修资金的;代收维修资金的;挪用维修资金的。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