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7种违规售房行为 房企价格欺诈处罚50万元
昨日,西安市物价局召开房地产价格申报公示情况通报会,现场通报了检查中存在的7个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在商品房销售中没有按“一套一标”明码标价,一套房子处罚5000元,标识不清罚3000元,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一个项目处罚50万元。
7种违规行为被通报
昨日,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检查中发现的7种违规行为予以现场通报。具体为:高于物价局的公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认购书等表示的价格高于物价局的公示价格,然后优惠(打折)销售的;通过销售公司或电商销售,收取团购费或电商服务费等其它费用的;以抵债、团购等为借口,变相提高房价的;产品宣传、销控表等多种标价内容不一致的;实际成交价与销售合同价格不一致的;在销售合同以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加价销售的。
物价局对通报的一些企业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多次违纪违规的企业,记入企业黑名单,并暂停价格申报。
严格把握调控尺度
对于房产商的申报价格,物价局如何调控?西安市物价局表示,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确定房价调控原则。西安市物价局、房管局等部门每个月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房价环比指数的变化及时调整房价调控幅度,对调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研究确定调控原则。严格把握调控尺度,在提出房价建议均价做到方法相同、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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