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 计费时段从1小时改为半小时(2)
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类区划分
《方案》指出,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类区划分:
特定区(道路停车):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提前一周在媒体向社会公告;
一类区:明城墙以内;
二类区:明城墙以外至二环路(含二环立交下)以内;
三类区: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方案》设定高峰时段
《方案》明确,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
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
《方案》明确以30分钟为计费时段
《方案》指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泊位。
特定区: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
一类区: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
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
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此外,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医院、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附设公共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场):一类区每30分钟2.0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室内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场):一类区每30分钟1.5元,二、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西安北客站广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属停车场:每30分钟3.0元;连续停车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最高收费标准80元。
旅游景区:每次8.0元(限当日停车场营业时间内)。
执法专用停车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实行查封、扣押发生的停车保管费用,由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承担;对实行代履行发生的停车费用按照行政执法机关与停车场合同约定的费用执行。合同约定费用标准应明码标价,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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