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 计费时段从1小时改为半小时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昨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民如有不同意见,可在8月10日至8月30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方式、网上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
西安市停车现状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据市建委提供的数据,2017年底,西安市主城区内各类停车泊位108万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4万多个。同期,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0万辆,目前已突破300万辆,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按停车泊位的需求与小汽车拥有量之间1:1.2的经验数据计算,西安市城区停车泊位缺口大,且车位周转率不高,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情况严重。同时,西安市现行的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我市道路停车特定区每小时6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8位;一类区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排名第11位;西安北站排名第13位。西安市停车收费水平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方案》明确,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区、县及西咸新区负责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内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按照不同停车场所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的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协议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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