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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及合格产品目录发布

2018-11-15 21:27  西安晚报  字号:T|T

近期,西安交警对两轮车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不少非法营运、无手续的两轮车三轮车被集中查扣处罚。很多市民有疑问,自己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上牌资格?电动自行车牌证又该如何办理?昨日,西安交警发布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及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目录内共76种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牌证。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交警支队相关规定办理,依照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的检验目录名单、型号,予以注册登记。也就是说,只要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型号归属在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检验目录名单”内且具有完整的手续,就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2018年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检验目录名单可在微信公众号“西安交警订阅号”中查阅。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东区分所、南区分所、北区分所、郊县各大队车管所均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

要提交下列资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2.车辆来历证明;3.车辆合格证明。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须同时提交《残疾人证》或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对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填写《西安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查验车辆,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只收取牌证工本费6元。

已经领取牌证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到注册地车管分所申请转移登记,填写《西安市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登记时只收取行驶证工本费1元。

非机动车牌证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到原注册地车管分所申请补领,并交验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写明丢失原因留存,按照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收取牌证工本费6元。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登记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登记人应当于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告知原登记机关。

这些电动车禁止办理

非机动车登记

据介绍,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除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目录车辆)、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除政府目录车辆)、电动三轮车(除相关部门审批的车辆)、互联网租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办理非机动车登记。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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