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秋假期陕西商品市场销售增长10.8%
9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了解到,2019年中秋假期陕西商品市场销售同比增长10.8%。
据监测,2019年中秋假期全省商品市场货源稳定,供应充足,运行总体平稳。商品销售实现119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商品零售实现105亿元,同比增长10.8%;餐饮收入实现14亿元,同比增长11.1%。西安市商品销售实现73.4亿元,同比增长12.6%。汉中、安康、延安、宝鸡、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商洛、榆林、铜川和咸阳市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3%、11.3%、11.1%、10.8%、10.6%、9.8%、8.5%、8.3%、7.9%和7.7%。
具体来看,有三方面特点。
商品零售增长稳。西安市节日期间商品零售额实现65.6亿元,同比增长11.9%;汉中、延安、安康、宝鸡、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商洛、榆林、铜川和咸阳市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8%、11.1%、11%、10.7%、10.7%、9.4%、8.4%、8.4%、7.9%和7.4%。据全省114家智能信息泵门店数据显示,假期实现销售额超过5600万元,同比增长30%。销售热点集中在电脑及文化办公用品类、中西医药及器械类、珠宝首饰类、服装服饰类、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鞋帽类、烟酒类、家用电器和数码产品类、食品类和日用品类等11类商品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66.7%、131.9%、122.6%、79%、53.7%、49.2%、25.4%、15.7%、7.8%、7.7%和6.85%。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与去年同期持平;饮料类、五金电料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家具类和汽车及汽配用品类商品销售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餐饮收入增长快。节日期间,省内餐饮经营收入实现14亿元,同比增长11.1%。团圆聚餐和特色美食消费是热点。西安、汉中、安康、宝鸡市、杨凌示范区、延安、渭南、咸阳、商洛、榆林和铜川市餐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8.2%、14.5%、12.8%、11.6%、11.5%、11.3%、10.1%、10%、9.3%、8%和7.9%。
必需品市场货源足。据全省176家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监测数据显示,节日期间我省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规律性略有上涨。其中:猪肉平均零售价延续前期涨势至43.14元/公斤,较节前上涨3.01%;蔬菜平均批发价格为4.85元/公斤,较节前上涨1.25%,“蔬菜交易量指数”保持在14000±200左右,较节前略有上扬。粮食、食用油、禽类、蛋类和水产品类平均批发价分别上涨0.4%、0.29%、4.3%、5.39%和0.36%;水果平均批发价下降0.99%,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记者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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