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杨光毅杀人案细节始末 百香果杀人犯杨光毅二审结果(2)
案件细节回顾
2018年10月4日12时许,29岁的杨某遇到外出售卖百香果的小燕,心生邪念。
于是杨某在小燕回家的路上埋伏,将小燕强行抱走,并强行脱下小燕的裤子,小燕反抗过程被杨某掐住脖子直至昏迷,而后又被带到附近山岭。
小燕苏醒后打算爬出口袋,可惜又一次被杨某掐出脖子,并且被杨某用刀刺伤了小燕的双眼及颈部,接着对小燕进行了违法犯罪行为,拿走小燕的32元钱。
之后又将小燕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放进一水坑浸泡后,将小燕抛弃在一处山坡后离开现场。
我向来不禅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鲁迅
案发后两天,杨某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就可免死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的关于强奸罪的量刑定罪,明确说了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判重刑的情形条件,(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本案中,杨某的手段极其残忍,行为恶劣,使被害人眼部受伤,而且导致受害人死亡。
那么综上所述,小编认为杨某的判决还是一审的判决比较合适。虽然犯罪人自首,但是情节过于恶劣,行为过于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