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妻案最新后续结果 滨州博兴县已成立调查组核实情况(2)
妻子遭公职人员当面猥亵!丈夫出手教训,被拘留10日赔偿19.5万元
山东滨州的小郑看到该事件最新进展后,想起了发生在自己父母身上的相似案件。小郑告诉记者,去年6月20日,小郑的父母与刘某在一家酒店吃饭,期间,刘某叫来了关系较好的公职人员邵某,由于小郑的父亲和刘某、邵某都喝了酒,于是就由小郑母亲开车。在路上,邵某从后座,把手伸向驾驶座的小郑母亲的胸部等私密部位。“于是父亲在车上扇了邵某两巴掌,由于气愤又把他拉下车踹了邵某一脚。” 邵某当时辩解称自己喝多了,不是故意的,表达歉意。后来,邵某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在经过两次“和解”后,自己一家赔偿了19.5万元。
8月27日,博兴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邵某的鉴定意见为轻伤一级。
当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8月30日被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本案由博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0月26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随着社会各界对于此事的讨论越来越热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向媒体透露,现在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于网络上曝料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关于涉事人员邵某是否为公职人员的身份,目前还没有答复。
老婆被公职人员猥亵,丈夫还手反赔19.5万元,正当防卫怎么那么难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