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女子通过中介租房一年 刚住俩月就被房东撵走(2)
涉事公司已两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李女士提供的一份租赁协议上,记者看到,给其出租房屋的公司名叫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据其介绍,9月20日,她曾前往该公司想要讨个说法,结果发现此处早已人去楼空。之后,她又前往该公司所在的长安路派出所报警,在此处遇到不少和她一样因为这家公司跑路,蒙受损失的受害者。
“有受害者把我拉到了一个维权群,据我了解,目前这样的群已经建了两个,一个群已达到500人上限,另一个群有300多人。”其介绍,这些人之中,有人被房东赶出门无家可归由“群友”收留,有人被房东强制拆掉电表,有人在派出所、法院和律所之间来回奔波……受损最多的足有3万余元。“大家都处于非常焦灼的状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一过程中,城璞公司也曾有人联系租客、房东代表协商,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但这一方案遭到了大家的一致反对。“对方称,可以给我们赔付,但只能赔付半年,并且要减去已经住了月数的金额。也就是说,我明明只住了两个月,却只能拿回4个月的租金,损失太大了。”
李女士表示,目前,受害的租客和房东已在派出所进行了信息登记,并向雁塔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她希望,执法部门能尽快调查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就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前往这家位于南门外长安国际中心的公司走访核实,但公司大门紧锁,并无人员上班。公开信息显示,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郭某。今年,该公司已两次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次为4月17日,一次为9月21日,列入原因均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中介跑路,租客房东利益受损投诉无门,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仅本报就报道了10余起。为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保护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0月9日正式实施的《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住建等部门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有了资金监管,是否就意味着,托管式租赁企业即便经营出现问题,也不能再一跑了之了……如果你也有过类似遭遇,请你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5369反映。
本报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刘杨闻笛 吕峰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