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房源信息 专户缴存租金 西安租房需注意这些事项(3)
三、住房租赁企业
1. 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开设唯一监管专用账户
已注册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选择一家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并开设唯一监管专用账户,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新注册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应在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开立监管账户。
2. 租赁企业开业申报
租赁企业登录西安市住建局门户网站(http://zjj.xa.gov.cn/)点击“服务平台”进入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申报。同时,按要求进行注册人员申报及从业人员申报。
3.房源信息录入、房源挂牌
租赁企业应通过租赁系统企业端进行房源录入、房源挂牌操作,审核通过的房源发布至平台展示,及时维护房源信息,供广大市民查看。
4.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租赁资金监管
租赁企业应通过平台与已经达成交易意向的租客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租赁资金监管,督促承租人按时将租金及押金存入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
5. 申请可释放的监管资金
在租赁合同有效行使的次月,租赁企业可通过平台申请释放相应的监管资金额。关于租赁资金监管的详细条款可登录西安市住建局门户网站(http://zjj.xa.gov.cn/)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查看。
西安市住建局同时提醒,凡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记者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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