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茹案件是怎么判的 扬州王燕茹事件来龙去脉
西安兵马俑在线11月14日讯 “前任复仇者”王燕茹:扳倒前男友父子后 被控两宗罪一审获刑三年
王燕茹(1985年4月27日)举报其公公原扬州市国资委主任黄道龙及其儿子黄宇(扬州市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中共党员黄宇(36岁))拥有大量豪车豪宅,资产至少数千万的帖子热炒得沸沸扬扬。那么,本案有什么新消息呢?
曾经恋人互相举报对方信用卡套现
11月13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燕茹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封面新闻记者从王元凤处了解到,该案当庭宣判,王燕茹因犯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五千元。
据了解,法院没有当庭下发判决书,判决书将在5日内下发。得知判决结果后王元凤对记者表示,“肯定将上诉”。
记者了解到,当日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王燕茹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及他人刷卡套取现金700余万。但王燕茹对指控的大部分金额予以否认,其辩护人葛树春和鲁文婧亦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
记者注意到,公诉机关指控王燕茹4次利用POS机套现,其中为前男友黄宇及黄宇持有的他人信用卡套现610余万,为自己及其他人套现110余万。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王燕茹的POS机申领资料、银行交易明细以及证人黄宇等人的证言。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王燕茹辩护人在庭上表示,王燕茹的套刷套现事实不清,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从证据来看,黄宇陈述是王燕茹刷卡套现,王燕茹陈述是黄宇亲自实施的套现行为,自己没参与。而除了证人证言之外,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王燕茹实施了套现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庭审中,王燕茹认可其中98万元套现行为。王燕茹的辩护人指出,根据“两高”2018年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利用POS套现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刑法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换言之,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则不构成犯罪。
王燕茹的辩护人葛树春还在庭上提出,王燕茹举报黄道龙,并导致黄道龙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立功行为,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该辩护意见未获采纳。
王燕茹父亲王元凤对记者表示,据其此前向警方了解,王燕茹之所以被以非法经营罪指控,系黄宇举报,但该消息记者并未得到确认。而黄宇已于2019年8月因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线索则来自王燕茹的举报。
关于王燕茹,有媒体称她“前任复仇者”。这个扬州女孩的微博名字叫“钮祜禄王燕茹”,头像是电视剧《甄嬛传》主人公甄嬛。
“我是钮钴禄燕茹,这就是我最后的心态”。王燕茹曾在微博上这样解释。电视剧里,甄嬛在失去孩子之后变得强大,她说自己因为“失去了爱而变得强大”。
王燕茹自己发的最后一条微博停留在2019年9月7日。这条微博里,她说“我在北京搞了复印机,打起材料起来可快了。”并配发了一张打印机照片。她当时准备用这台打印机打印举报材料,继续举报黄宇父子。
但同一天,王燕茹在北京的出租房内被警方带回扬州。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与前男友黄宇被定罪的罪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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