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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养的弃婴到了上学年龄 西安雁塔民警多方核实后给她上了户口

2021-06-17 09:36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李女士,以后家里或是孩子有啥需要帮忙的,你就给我发信息。”在为李女士收养的弃婴办理完户口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昆明路派出所社区民警白伟给李女士发去了一条短信。

4月24日,李女士前往派出所求助,想给家里5岁多的孩子报户口。她说,2016年12月8日7时许,时年60岁的她刚刚退休,在旧居碑林区长安路附近遛弯,突然听到路边的纸箱里传来啼哭声。李女士走过去打开箱子,里面用薄被裹着一个女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恰巧,旁边路过的还有和她住在一个小区的两位邻居。大家一合计,由李女士先带女婴去医院做检查。

女婴3个月左右,发育不好,有心血管方面的疾病。李女士看着孩子的笑脸,实在不忍心将她送走,于是就将孩子放在身边抚养,起名小花(化名),同时带着她四处求医治病。

2017年初,已经半岁的小花需要接种疫苗,但打疫苗要带出生证。李女士求助辖区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给小花采集血样,与人口库DNA比对后,排除孩子拐卖的可能性,派出所出具了证明并加盖公章后,让孩子先打疫苗。

随后的4年多时间里,李女士一直带着小花看病治疗,帮助她恢复身体。今年4月,李女士想给小花报名上学,所以来到居住地昆明路派出所,希望能给孩子上个户口。

4月25日,民警白伟了解情况后,快速找到了当年的两位邻居,走访调查、制作笔录、出具辨认材料。随后,白伟到全国拐卖儿童数据库进行二次核实,再次确认孩子非拐卖。为了加快办理速度,“五一”小长假期间,白伟又赶至李女士现在居住的社区进行调查,确定小花是一直跟着李女士生活。

5月7日,白伟将所有材料递交给分局户政大队,5月11日,李女士就拿到了写有小花名字的户口本。

“这些都是必要的调查程序,听起来好像只有三步,但是跑起来还是需要时间的。我们加快办理进度,让孩子早点有学上,”6月3日,提起这事,白伟说。

记者 卿荣波 实习记者 姚冰玖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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