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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单位小区的停车费单位职工和租户标准不一 合理吗?

2022-11-09 19:41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同样大小的车位,收的停车费确有不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先生是西安市长安南路农林巷内西安市畜牧兽医小区租户,他在小区租住了四五年了,此前,是在小区内的树下面随便停车,没人收费,今年9月,小区改造完毕后,施划了十几个停车位,并从10月通知开始按月收费。

“我是租户,物业要收400元每月,对非单位职工的业主是100元每月,单位职工则是30元每月。”李先生说,车位都是一样的,停车费却分三个等级,他觉得很不合理。

小区电梯里张贴着收费通知,决定10月7日起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需要停放车辆的住户即日起在物业办登记,落款是9月27日。

11月8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说,小区是单位集资建房,共49户,后来有两户把房卖了,小区车位只有14个,无法满足全部车主,所以这些车位主要是给员工的福利,原本是不针对租户的,租户非要停的话,就按照400元每月的标准收费。

工作人员说,小区的物业费本来就很低,每平方米是0.3元,租户职工都一样,门卫和保洁都包不住,所以这个停车位的费用,就没法一样,“如果停车费收的一样的,物业费给租户按照标准收,又会有不同的声音。”

8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单位小区停车场的收费问题,只要不超过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金额,哪怕对职工免费,都是可以的。

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最新版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按照住建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服务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内机动车停放场所类别按照硬件设施和服务条件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

西安市畜牧兽医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说,他们的物业是单位自己人组成的,主要服务的是单位,没有服务等级。

记者 卿荣波/文 陈团结/图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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