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审议通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我市审议通过《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共6个部分18条。
《意见》明确了资源型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要求把握好改革的底线和节奏。通过资产变股权、 农民当股东,让农民成为直接受益者,有更多获得感。要求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改革底线,先易后难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善、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 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 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 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 体系。
《意见》对清产核资的内容、方法、范围、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和建立健全镇(办)农村经营管理体系进行了明确。对稳 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的范围、成员身份确认、股权分配提出具体要求。
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部分,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功能、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创新发展集体经 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四个方面,对集体资产管理主体、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支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壮大、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做出具体规定。
据悉,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5个阶段,目前为宣传动员及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7年7月我市将进入第二阶段, 全面清产核资及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进入全面改革阶段,2021年前半年为查漏补缺阶段、后半年为总结提升阶段。( 记者 马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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