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入选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通讯员张龙记者单江鹏)近日,由住建部组织评选的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公布,我省4个县(区)入选,大荔是我市唯一入选的县。
近年来,大荔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清运、回收利用”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他们首先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通常是以户为单位,将剩菜剩饭、腐烂瓜果、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残次水果等生产垃圾纳入可堆肥垃圾。除此之外纳入不可堆肥垃圾,而电池、灯管、家电等物品则纳入有毒有害垃圾。然后对这些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在农户一次分类基础上,由村保洁员每天将村民投放的垃圾收运到村垃圾分拣场进行二次分拣。各村、组负责规划建设堆肥房,定时将可堆肥垃圾集中到堆肥房堆肥,或者由各农户自行堆肥发酵后还田。不可堆肥垃圾中可以循环利用的,由保洁员自行处理收益,作为工资补贴。不可循环利用的则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运送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严格的专业化处理。据了解,垃圾生物堆肥过程中,大荔县主要采用了微生物发酵反应器和太阳能辅助好氧堆肥两种手段,有效实现了可堆肥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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