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民法院对四名入户抢劫的男孩做出判决
(记者高娟)近日,华阴市人民法院对四名入户抢劫的男孩做出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四人四年或四年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7年1月4日晚,李某纠集吴某、李某杰与邢某四人去华阴市岳庙街道办事处某村的王老汉家盗窃,翻墙进入王老汉家里准备盗窃时被王老汉察觉,四人慌忙逃离王老汉家后。四人在巷道内商量,贼不走空门,既然来了不能没偷到东西就走,况且他们认为只有王老汉一人在家就决定采用控制住王老汉的方法抢劫财物。等四人再次翻墙进入王老汉家里,拿上在院子晾晒的床单,进入房间用床单将王老汉的头蒙住,王老汉惊醒后大声呼叫,惊醒了另一间房间正睡觉的儿子,父子两人将吴某当场摁住抓获,李某、邢某、李某杰趁乱逃离现场。案发后,王老汉基于李某等四人年龄小、不懂法而表示谅解了四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吴某、李某杰、邢某四人结伙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四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未遂,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四被告人减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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