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桥车祸遇难者家属堵路 扰乱公共秩序被拘
(通讯员 万宏伟)2017年7月4日,公安汉滨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依法拘留以交通事故为由封堵道路扰乱公共秩序四名违法人员,有力维护了公共秩序。
2017年6月29日14时33分,汉江四桥下引线道路上发生一起轻型货车与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致唐某青(女,29岁)死亡、邓某轩(男,7岁)重伤。事故发生后,汉滨分局交警大队迅速处警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将肇事司机刑事拘留,并积极协调理赔事宜。7月3日11时,死者唐某青家属数十人以四桥设计不合理导致此次事故发生为由,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并用花圈、木料将四桥上下桥引线道路封堵,导致大量车辆无法通行和大量群众围观。后分局城郊派出所、治安、巡警、特警、交警等部门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协调镇办干部共同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解。经工作,至当晚23时,死者家属将花圈、木料等物品移走并离开。
7月4日上午9时许,死者家属邓某、邓某伟、邓某财、田某菊等数十人再次通过摆放花圈、停放汽车等方式封堵广东基础工程集团公司安康城东汉江大桥引桥工地和安康中福工程有限公司城东搅拌站进出路,致使两工程单位无法正常办公、大量工程车辆无法通行,严重扰乱了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汉滨分局迅速调集治安、交警、巡警、特警及城郊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处置过程中,民警耐心宣讲政策,劝解邓某等人按照正常程序解决问题、合法理性维权。在经过7个小时的劝说无效后,下午16时许,现场处置民警依法对堵路的花圈、汽车进行清理,在此过程中,邓某、邓某伟、邓某财、田某菊等四人对民警进行阻拦,后民警依法处置,强行将邓某等4名违法人员带离现场,恢复了正常办公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经询问,邓某等4人对各自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汉滨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邓某、邓某伟、邓某财、田某菊等4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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